2026年3月27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自2026年4月30日起,将全面禁止在公众地方持有电子烟、加热烟等另类吸烟产品,违者将面临严厉处罚。新规明确,任何人(包括访港旅客)在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油、烟弹、加热烟支及相关配件,即属违法,初犯者将被处以3000港元定额罚款;若持有数量较多或涉及商业用途,最高可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此次政策的核心在于将管控范围从“禁止吸食”延伸至“禁止持有”。执法部门表示,即使在街头手持或携带电子烟产品,也将被视为违法,可能面临定额罚款。访港旅客需特别注意,另类吸烟产品及配件严禁携带入境,入境前需彻底清理相关物品,避免因违规遭受处罚。

此前,香港已于2026年1月1日实施三项控烟新规,包括扩大禁烟范围至幼儿中心、学校、医院等场所出入口3米内,禁止在排队等候公共交通工具时吸烟,并将违例吸烟罚款由1500港元提高至3000港元。此次全面禁持电子烟,标志着香港控烟措施进一步升级,旨在构建“无烟社会”,保障公众健康。

特区政府呼吁市民及游客配合新规,共同维护公共环境。执法部门将加强巡查,对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