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局部试点迈向全国推开的新阶段。这一被视为社保“第六险”的新制度,旨在通过社会化筹资机制,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保障,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社会难题。
费率统一控制在0.3%,职工与单位同步缴费
根据《意见》,长期护理保险费率全国统一控制在0.3%左右,缴费基数与个人收入挂钩。以月薪5000元的职工为例,个人每月需缴纳约7.5元(5000元×0.3%÷2),全年约90元;单位同步缴纳等额费用,共同构成基金来源。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个人按0.3%费率缴纳,原单位不再承担缴费责任。对于未就业城乡居民,筹资由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个人缴费部分可获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试点地区首年费率可减半至0.15%,逐步过渡至0.3%。
覆盖全民,统筹城乡,3年基本建成制度框架
《意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优先从职工群体起步,逐步扩展至全民参保。制度设计坚持“责任共担、公平适度”原则,要求3年内建立统筹城乡的制度安排,健全资金筹集、待遇保障和管理运行机制。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在3月26日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试点地区已覆盖3.08亿人,累计惠及超330万失能人员,基金支出超1000亿元,为全国推开奠定了实践基础。
破解失能照护难题,减轻家庭负担
长期护理保险通过报销护理费用,为失能人员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显著提升其生存质量。据测算,制度全面实施后,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将大幅减轻,家庭成员得以回归正常工作与生活。财政部相关负责人透露,2026年中央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制度建设,未来将通过多元筹资渠道确保基金可持续性。
业内专家指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从“生存保障”向“全生命周期保障”转型,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民生工程。随着制度落地,一个千亿级养老服务市场有望加速形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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