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在披露2026年中央财政预算时,首次对外公开中央国有全资非金融企业税后利润收取比例的详细分类标准,标志着央企利润分配机制迎来重大调整。根据《关于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此次调整的核心是大幅提高央企利润上缴财政比例,以增强国家财政统筹能力,支持民生保障与战略领域支出。

利润上缴比例分四类执行,资源型企业顶格缴纳35%

根据新规,央企税后利润收取比例按行业属性划分为四类:

第一类:烟草企业及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35%;

第二类:有色及黑色冶金采掘、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30%;

第三类: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国家铁路集团、中央文化企业等,收取比例20%;

第四类:政策性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将原五档比例简化为四档,第一类企业范围扩大至所有资源型企业,且统一执行35%的最高比例,较2014年同类企业20%的上缴比例显著提升。

政策效果立竿见影:2025年央企上缴利润同比增78.5%

受新规影响,2025年央企利润上缴财政收入达3750.77亿元,同比激增78.5%,成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其中,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四大行业贡献突出:

烟草企业利润收入约997亿元,同比增长73%;

石油石化企业利润收入约919亿元,同比增长81%;

电信企业利润收入约378亿元,同比增长78%;

电力企业利润收入约374亿元,同比增长67%。

财政部表示,此次调整旨在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同时倒逼央企提升经营效率,将更多资源投向技术创新与核心业务。

专家解读:短期压力与长期转型并行

业内专家分析,利润上缴比例提升虽短期内压缩了央企可支配利润空间,但长期来看,有助于推动央企聚焦主责主业,减少低效投资。例如,中国石油等资源型企业需通过优化成本结构、加速绿色转型等方式应对利润压力,而军工、科研类企业则可依托财政支持加大关键技术攻关。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强调,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央企利润分配机制,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